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06]27号)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展开。要与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相结合,与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要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主线、改革为突破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廉政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民主公开、监督明显加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风民风进一步好转、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1、重点抓好办事处机关、社区、大队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以办事处机关、社区、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一批勤廉双优先进典型,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作巡回宣讲。以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警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少犯错误和不犯错误。制定办事处、大队干部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作用,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每三年把办事处、大队干部轮训一遍。适应农村基层特点,采取轮训、专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实效。
2、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大队要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不断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和谐家庭、和谐农村创建活动结合进来,营造和谐的村民关系、邻里关系和家庭关系,带动和促进农村文明健康社会风气的形成。
3、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同时,办事处、大队干部还要切实遵守“十不准”规定:不准利用职权优亲厚友,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准拉票贿选,不准欺压群众,不准个人专权,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大操大办。要把执行“十不准规定情况纳入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二)加强农村基层便民利民平台建设
4、建立办事处、大队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办事处辖区范围大、农民办事不便的实际,利用现有的设施设立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户籍、民政、计生、农技、土地管理等职能部门集中在一起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依据现有条件结合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在各大队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事务代办服务网络,设置咨询服务室、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和大队村民议事室,使大队村民办事有去处、议事有阵地。
5、建立办事处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办事处建立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大队要设立民事调解委员会,集中解决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遇到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信访,办事处和公安、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要集体接访。严格信访责任制,落实首访责任。建立领导接待日和下访制度,办事处要经常组织干部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保证信访问题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
6、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办事处建立领导干部包大队联系小队制度,深入农村基层指导工作,办事处纪委确定1-2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真实掌握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7、严格办事处、大队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职业道德,纠正少数干部脱班脱岗问题。各大队要建立正常的工作日制度,并结合实际安排干部双休日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各项事务。
(三)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8、完善票决、大队村民议事日等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办事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投票决定。健全以大队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的具体办法,建立大队村民议事日制度,要在每个季度的首月指定一天作为大队的村民议事日,由各大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大队的重大事项,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9、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办事处、大队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帐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等制度。推行大队村民民主理财日制度,办事处确定每个季度首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大队村民民主理财日,由各大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集体审查大队财务情况,遂笔核对开支、报销凭证,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要一律拒付。要进一步完善“队帐场管”。对大队财产财务等资产进行清理和规范。制定和完善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大队管理的资源、资产的租赁转让出让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10、全面推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年各大队党支部书记、正副队长、计生专干等要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队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接受群众评议,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及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双述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办事处党委及时指导帮助、督促整改。认真开展对大队、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实行干部离任必审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1、积极推进办事处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根据办事处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大队干部绩效工资制,按照大队的规模、干部的职务和工作实绩,确定大队干部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奖金标准。积极推进办事处、大队公务用车、接待、通讯以及办公费用的货币化改革。规范农村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办事处除商务接待以外的公务接待不准在经营性餐厅就餐,大队、小队不准用公款招待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
(四)健全公开、听证和质询制度
12、积极推行办事处政务公开、队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办事处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项专项资金、财务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大队要重点公开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各类资金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办事处、大队党组织要重点公开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要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要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办事处、大队在确定低保对象、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和宅基地等事项时,要实行听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要完善质询制度,对村民代表和群众的质询,队委会和队干部要认真负责地答复,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3、加强对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强化对农村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场土地基本经营制度执行情况和农场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情况的监督,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吃空饷”等问题。办事处每半年组织专门力量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严格执行政策的要严肃指出,督促整改。
14、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办事处、大队和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等问题。办事处纪委要认真排查本地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每年确定2至3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15、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的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取得办案的综合效果。
四、工作步骤
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争取200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年开始全面规范运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07年1月1日至1月底)。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认真调查研究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工作布置会,确定1至2个大队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2月至6月)。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示范点大队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达到要求,其他大队准备切合实际的方案。
(三月份逐步规范阶段(2007年7月至12月)。通过示范点建设带动各大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政氛围。加强硬件建设,设立便民服务、来访接待场所,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
(四)规范运行阶段(2008年1月起)。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运作。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级党政组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各大队也要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家园行动计划之中,制定祥细的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支部年底要向办事处党委和办事处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办事处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办、审计、教育、卫生、基建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整体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抓好落实。办事处纪检监察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强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实行双目标管理。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业务工作捆在一起,实行“双目标”管理,并通过与干部经济收入挂钩,量化评分标准的方式,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激励奖惩机制。
(三)整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大队和基层站所党支部应设纪检委员,党员较多的大队可探索建立纪检小组,办事处聘请一批公道正派、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作为监督员,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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